为建设一支业务精湛、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政府质量奖评审员队伍,确保石家庄市政府质量奖(以下简称市政府质量奖)评审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权威性,依据《石家庄市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现公开向社会征集石家庄市政府质量奖评审专家。
一、评审专家应具备以下条件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熟悉质量、经济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2.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身体健康、经验丰富者可适当放宽到70周岁),能合理安排时间,参加一定强度的评审工作。
3.具有5年以上从事质量管理或相关专业技术工作经历,有丰富的质量管理理论和实践经验,熟悉企业质量工作。
4.有较强的综合分析判断能力、语言表述和文字表达能力,有团队合作精神。
5.受过质量管理知识的系统培训,熟悉《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和《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国家标准,掌握卓越绩效模式成熟度评价方法;熟悉《石家庄市政府质量奖评审实施细则》等相关评审规定,掌握政府质量奖评审方法和技巧。
6.具有中国质量奖或省市政府质量奖评审经历(经验)。
7.能认真履行职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原则,严格遵守评审纪律,保守秘密。
二、征集方式
征集评审专家采用推荐、审核、完善个人信息的方式进行。
(一)推荐
各专家所在单位对符合条件且自愿参加石家庄市政府质量奖评审的人员进行遴选,填写《石家庄市政府质量奖评审专家推荐表》(见附件)向石家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推荐。
(二)审核
石家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推荐的专家信息进行审核,选出符合条件的专家纳入石家庄市政府质量奖评审专家库。
(三)完善个人信息
石家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通知入库专家在规定时间内完善专家个人信息。
三、有关要求
(一)石家庄市政府质量奖评审专家是政府质量奖评选工作正常开展的必要保障,请各推荐单位加强对专家信息准确性和真实性的审查,向我局推荐能够胜任政府质量奖评审工作的专家。推荐名额不受限制。
(二)请各推荐单位于2023年11月14日前将《石家庄市政府质量奖评审专家推荐表》加盖单位公章扫描成PDF后发送到邮箱:sjzzjjzlc@163.com
联系人:王书志 0311-66167122
石家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