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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12-09  16:44:15            来源:法制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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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石家庄市保留证明事项基本目录(2022年版)和石家庄市第二批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目录的通知》,我局对本单位两个证明事项目录清单进行了调整,现将调整后目录清单公布如下:见附件。

附件:附件1:石家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保留证明事项基本目录(2022年版)(12项)

附件2:石家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目录(2022年版)(1项)

3、住所信息申报表(非住宅)(文书样本)

4、住所信息申报表(住宅)(文书样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