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申报2022年石家庄市标准化资助的
通 知
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按照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石家庄市标准化资助管理办法>的通知》(石财规〔2022〕1号)(见附件1)的规定,现对2022年石家庄市标准化资助申报工作明确如下事项:
一、资助范围
(一)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发布的我市企业(含农民专业合作社)或市、县级社会团体主持(第一完成者)或参与(第二、第三名)制修订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含标准样品)、行业标准(含标准样品),主持制修订省、市地方标准,主持制定团体标准(其中社会团体主持制定的本级团体标准项目不属于资助事项)项目。
(二)2021年1月1日后发文公布的我市企业(含农民专业合作社)或市、县级社会团体完成国家级、省级标准化示范试点项目建设并通过评估验收的项目。
二、申报材料及报送要求
申报材料按《石家庄市标准化资助管理办法》第六条准备,纸质版一式2份。申报单位将准备好的申报材料报送单位所在地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初审。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通过初审的申报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于2022年8月31日前,统一报送(邮寄)至石家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同时将资助申请汇总表(见附件4)电子版发送至石家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标准化科邮箱,逾期不再受理材料申请。
三、其他要求
(一)请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做好《石家庄市标准化资助管理办法》的宣传工作,及时通知符合资助条件的单位按要求提交资助申请。
(二)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要高度负责,切实做好对申报材料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的初审工作。
联系人:李彬彬 王镇 联系电话:66167050
邮 箱:biaozhunhuachu803@126.com
邮寄地址:石家庄市建华南大街153号石家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标准化科 邮编050031
石家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