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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消费不合法,店内声明需改正
发布时间:2023-05-15  16:43:55            来源:办公室信息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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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消费不合法,店内声明改正

【案情简介】

2023427日消费者胡女士投诉其在八一烧烤涮·家常菜,塔南路天山九峯对过就餐时,去该店消费,在没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强制顾客以“五串起才能购买”,强制消费,如果不以“五串”起,不卖,但是问了很多遍,并没有明确规定,态度恶劣,如果我不点五串,就不卖,烤串种类很多,我们两个人点烤串,有些种类确实点不了五串以上针对两个人用餐,或一个人用餐,非常不方便

【处理过程及结果】

我分局接到投诉后,立即派工作人员进行现场查,到打八一烧烤涮·家常菜,询问店内工作人员,店里确实有要求,每类烤串必须“五串”以上才售卖。分局工作人员耐心向快餐店负责人讲解相关法律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不能限制或强求其点多少,后该商家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商家称以后不会再这样声明。

【案例评析】

这种规定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否则规定内容无效。而商家要求消费者支付最低消费额,或限制消费者点多少菜品,是侵犯了消费者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的权利,该规定应是无效的。

《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二条禁止餐饮经营者设置最低消费。

最低消费属于服务合同中的格式条款,侵害了消费者在消费时的自主选择权,加重了消费者责任,属强制性交易,对消费者明显不公,违背了等价有偿以及平等自愿的原则。

【消费提醒】

虽然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不得设置最低消费,但由于经营者的法律意识淡薄,盈利目的强烈,部分行业中仍存在设置最低消费等违法违规行为,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和自主选择权等合法权益,更是与当下全社会倡导的“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时代新风尚背道而驰。

对此市场监管部门将进一步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力度,提醒广大经营者积极开展自查自纠,规范自身经营行为。对经提醒告诫后仍不整改的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依规予以查处,并公开曝光。同时,提醒广大消费者,如遇商家设置最低消费等违法行为,请保留相关证据及消费凭证,并及时拨打热线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