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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市监处罚〔2023〕15号
发布时间:2023-03-10  16:37:32            来源:办公室信息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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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石家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

监处罚〔202315

 

当事人:冰羽文化传媒石家庄有限公司

主体资格证照名称:营业执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102MA0DUK3P0G         

住所:石家庄市裕华区东二环与塔北路交口福建茶城4楼中厅6号

法定代表人:白如冰           

2023年2月份,我单位在对河北广播电视台发布的“姜黄三七贴、甲乙鑫瑙、唯顶汇七层透骨贴”和河北广电网络集团传媒科技有限公司发布的“姜黄三七贴、双通伊号”等违法广告案件调查中,查实冰羽文化传媒石家庄有限公司作为广告经营者涉嫌违反相关法规,2023年2月8日,经局领导批准对当事人立案调查。2023年2月15日,对当事人进行询问笔录。本案调查过程中未采取任何强制措施。                                           

当事人于2022年4月14、15、16、17、18、19日与河北广播电视台农民频道签订广告业务发布订单发布姜黄三七贴广告,共6次,广告费用1200元。2022年4月28、29号;5月1、2、3、4、5、6号与河北广播电视台农民频道签订广告业务发布订单发布甲乙鑫瑙广告,共8次,广告费用1600元。2022年7月28、29日与河北广播电视台农民频道签订广告业务发布订单发布唯顶汇七层透骨贴广告,共2次,广告费用400元。2022年4月与河北广电网络集团传媒科技有限公司收视指南频道签订广告发布排期播出姜黄三七贴广告,共播出5次,广告费用200元。2022年5月与河北广电网络集团传媒科技有限公司收视指南频道签订广告发布排期播出姜黄三七贴广告,共播出5天,广告费用1000元。在河北广播电视台“姜黄三七贴”专题广告中,3分33秒出现了女患者自述:“以前想梳头洗脸这胳膊都抬不起来,现在能抬这么高,你看怎么都不疼,脖子能来回扭动了,连晚上睡觉都踏实了,白天也不用像原来那样扭着脖子走路了,后面有人叫我,也能回头不难受不晕了,现在也能随便下楼搞活动了;以前花上万没瞧好的老寒腿,现在用了任传承姜黄三七贴贴好了,过去眼巴巴看着庄稼都荒了,都没办法干不动,现在这腿脚好了又能下地干活了。”“甲乙鑫瑙”专题广告中8分37秒出现了女患者自述“这个甲乙鑫瑙我才用上几天,就感觉特别好,心脏病就跟好了一样,一直都没难受,也不突突了,浑身也不出汗了,手脚也不冰凉了,喘气还特别的顺溜,见效是真快”。“唯顶汇七层透贴”专题广告中2分35秒伴随男嘉宾的声音出现了“唯顶汇七层透骨贴,是老祖宗留下的老方子,算下来有好几百年了,别的病都不治,专贴颈肩腰腿疼,几乎百用百灵”。在河北广电网络集团传媒科技有限公司收视指南频道播出的“姜黄三七贴”专题广告中3分33秒出现了女患者自述:“以前想梳头洗脸这胳膊都抬不起来,现在能抬这么高,你看怎么都不疼,脖子能来回扭动了,连晚上睡觉都踏实了,白天也不用像原来那样扭着脖子走路了,后面有人叫我,也能回头不难受不晕了,现在也能随便下楼搞活动了;以前花上万没瞧好的老寒腿,现在用了任传承姜黄三七贴贴好了,过去眼巴巴看着庄稼都荒了,都没办法干不动,现在这腿脚好了又能下地干活了。”“双通伊号”专题广告中3分20秒出现了“治疗眼病,也是三瓶之内眼睛白膜就融化了,眼前的小飞虫就消失了,全部疗程下来,顶多就是一副药,即便是耳朵只剩下一丝听力,眼前只剩一点光感的重病号,连用三副药,也能耳聪目明,做回正常人。18分15秒出现了男患者的自述:双通伊号,治耳聋,治眼病的确是好使,我今天在这儿,给你做个证。”

以上播放广告内容构成了以患者的名义作推荐;含有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此行为属于发布违法广告行为。以上广告的广告费用合计是4400元。播放广告的内容是由冰羽文化传媒石家庄有限公司提供。该广告中宣传的产品涉及的生产厂家已按规定移送其注册地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处理。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当事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材料1页,证明当事人的主体资格。        

2. 《广告业务发布合同》复印件4页,证明 栏目播出、收费及当事公司的情况。                                              

3. 当事人身份证复印件1页,证明 当事人的身份。             

4. 视频资料1份,证明当事人违法事实。                                      

5. 行政处罚决定书石市监处罚〔2022〕45、46号复印件和对河北广播电视台、河北广电网络集团传媒科技有限公司询问笔录复印件各1份,证明当事人违法事实。                                            

本案调查终结后,202332日本局依法向当事人送达了石市监罚告〔2023〕2305号《石家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告知书》,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向本局进行陈述权和申辩权。              

当事人提供的专题广告内容构成了以患者的名义作推荐;含有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其行为涉嫌违反了《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 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九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规定,不得包含下列情形:(二)使用科研单位、学术机构、行业协会或者专家、学者、医师、药师、临床营养师、患者等的名义或者形象作推荐、证明;”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六条“ 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不得含有下列内容:(一)、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的规定,属于发布违法广告的行为。 

根据河北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2021年4月29日修订)市场监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序号:5 适用情形:从重 裁量基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三款对当事人没收广告费用,处广告费用2倍罚款。以上没收广告费用4400元,罚款8800元,罚没合计13200元整。上缴财政。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附缴款通知书和电子票据告知单)之日起十五日内选择以下方式缴纳罚款:1.现场使用支付宝、微信扫描电子缴款通知单上的二维码直接缴款;2.当事人如在建行、工行、农行、中行、邮储银行、河北银行和兴业银行开户的,可直接凭通知单到银行柜面办理缴纳现金、转账或者办理网银转账等方式缴款(户名:石家庄市财政局;开户银行:河北银行石家庄分行;账号:62620109019188)。逾期(15个自然日)不缴纳的,每日按罚款金额3%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出罚款的数额。              

当事人如对本处罚决定不服,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石家庄市司法局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依法直接向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

           

 

 

 

 

 

       石家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3月9日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依法向社会公示本行政处罚决定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