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市决策部署,紧紧围绕重点工作,不断强化法治建设,提升执法效能,全市系统法治建设取得新成效。主要领导在全市法治示范创建、依法行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会议上做了典型发言。我局的“信用赋能 智慧监管 提升市场监管质效”工作获河北省第二批法治示范创建项目。制发的《石家庄市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规范》及示范教学片在全省予以推广。现将我局2023年度法治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党的领导,推进法治建设主体责任落实
(一)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局党组坚持用习近平法治思想统领全局,努力践行法治工作全局化、全局工作法治化理念,成立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法治建设工作
的组织、协调和督导。党政主要负责人积极落实法治建设工
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各分管局领导协调配合,业务科室具体落实,确保各项法治建设工作扎实开展。制发《2023年全市市场监督管理工作要点》,将推进依法行政纳入年度重点工作。印发《行政执法质量提升年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推动执法提质增效。每半年主要负责人听取本单位法治建设情况汇报,部署推进法治建设的具体任务和措施,及时解决遇到的突出问题。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年度报告制度,定期向本级政府和上级机关报送法治建设情况,并依法向社会公开。严格落实主要负责人年度述法制度,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落实。
(二)加强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建设。一是坚持把宪法作为根本活动准则,全力推动和维护宪法实施,利用12.4宪法日组织机关人员进行宪法宣誓活动。紧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将宪法、民法典纳入领导干部学法计划,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尊崇法律、敬畏法律、了解法律、掌握法律。抓好中层干部推动作用,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履职尽责、干事创业的全过程、各方面,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推动工作的能力。全年共组织党组会会前学法4次,组织党组中心组学习11次,收听收看市场监管大讲堂6次、“七五”普法讲师团巡讲3次,执法办案培训14期,培训人员上万人次。二是积极参与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信用筑基 智慧赋能 提升市场监管质效”工作获河北省第二批法治示范创建项目。三是加强本部门法治机构建设,挑选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具有法律职业资格或者法律专业背景的人员调整充实到法制机构,政策法规科7人中5人通过了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四是加强执法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全面加强市场监管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制定了《石家庄市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规范》(试行),并组织拍摄了示范教学片,已下发全市系统学习贯彻,受到省市场监管局充分肯定,并在全省进行推广。截至目前,全市打造了2个国家级“五星市场监管所”、12个省级“四星市场监管所”、25个市级“三星市场监管所”。
二、加强职能体系建设,推进法定职责全面履行
(一)落实清单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制度,对于清单之外的领域实施内外资一致的管理原则,普遍落实“非禁即入”。编制公示了权责清单6类838项,并实施动态调整。编制行政执法事项清单665项,并通过本局官网进行公示,同时链接至市政府门户网站、石家庄市行政执法监督信息平台等载体,并依据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改废情况及时进行动态调整,保障了“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
(二)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一是积极推进经营主体开办便利化。提升外商注册登记便利化水平,创新采取“极简办、智能办、马上办、满意办”新“四办”举措,受理各类咨询63200余次、办理业务5324件。我市被省局确定为全省首批港资企业全程电子化登记试点城市。二是积极深化政务窗口标准化建设。实行外资企业办理流程“四步走”,即名称自主申报--邮箱下载资料--网上登记预审--纸质执照打印邮寄,支持纸质材料与营业执照邮寄送达,全面实行外资企业业务办理“容错机制”,从登记角度真正实现了企业“最多跑一次”。落实外资企业告知承诺制,将保留证明事项目录、实行告知承诺制目录清单、办事指南、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予以公布,申请实行“住所申报承诺制”的外商投资企业业务数量过600件。三是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面构建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信用监管为基础、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智慧监管为支撑的新型监管机制。对“四新经济”领域推行包容审慎监管,对新设立经营主体给予1-2年包容期,完成信用修复4.9万件。研发智慧监管平台,提升信息研判、预警预测能力。截至目前,共开展双随机抽查1050次,检查经营主体2.6万户,其中运用信用风险分级分类抽查962次,推进了精准靶向监管。四是做好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对我局政务服务事项清单进行动态调整,实行标准化、规范化、动态化和公开化管理,为企业、群众办理事项提供准确、便捷线上服务。
(三)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全面实施公平竞争审查。落实《石家庄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工作规则》,将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实情况纳入了市政府三项考核。率先在全省将公平竞争审查纳入市委党校领导干部培训课程。对32个成员单位2022年网上公开政策措施、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公告审查情况进行了抽查,发现存疑问题19个,应审未审政策措施259件,成员单位及时完成整改。全年全面清理存量文件7933件;审查增量文件2190件,修改调整5件。全市办理反不正当竞争案件29件,结案29件,罚没款总额591.876万元。二是建立常态化政企沟通机制。认真落实《“企业家﹒局长恳谈会”暂行办法》,召开企业家﹒局长恳谈会6次,收集问题和建议34件,其中政策咨询15件,营商环境19件,截至目前已办结34件,切实推动企业困难的解决。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石家庄市市场监管系统稳定经济运行及助企纾困的若干措施》,持续开展“大走访、送服务”活动,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4925个。三是强化知识产权运用促进保护。组织召开专业市场知识产权保护“金盾”专项行动调度会,与河北省冀商商会签署行业知识产权保护框架协议。启动2023年知识产权海外预警“深蓝”行动,积极对接石家庄进出口协会,完善提升海外保护预警平台服务效能,进一步提升知识产权海外风险防控能力。组织维权援助专家开展知识产权保护与维权援助工作16次。
(四)推进质量强市建设。一是聚焦目标任务,出台《进一步提高石家庄市产品、工程和服务质量实施方案》等工作文件,强化政策支撑。开展中小企业提质增效活动,指导49家试点企业完成质量管理、技术等改进112个,帮助企业增加效益1200余万元,全市2361家规上工业企业实现首席质量官全覆盖。开展政府奖培育评选工作,修订《石家庄市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3家单位、1名个人荣河北省政府质量奖。
二是推动实施标准化战略。共参与制定81项国家标准、14项行业标准、80项省级地方标准,审核发布39项市级地方标准。石家庄康普斯压缩机有限公司等3家公司的3项企业标准获得国家企业标准“领跑者”、中车石家庄车辆有限公司等2家公司的2项企业标准获得省级的企业标准“领跑者”。新增参与对标企业167家,对标结果857项,编制对标方案15项。
三是推进知识产权强市建设。全市有效发明专利达到17864件,万人发明专利达到16.79件,有效注册商标达到31.6万件、地理标志达到75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装备制造产业园被确定为首批国家级专利导航服务基地。21项专利获省专利奖,2项地理标志产品获第十三届中华品牌商标博览会金奖,市局获评第十三届中国国际商标品牌节“贡献奖”。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在2022年度全国159个主要城市知识产权保护行政绩效考核中名列第四名。我市《固本强基谋发展晋州鸭梨展新姿》经验做法入选国家知识产权局第二批地理标志助力乡村振兴典型案例。
三、完善制度体系,推进政府治理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
一是强化民主立法、科学立法。先后启动涉及我局的《石家庄市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3部政府规章的立法后评估及修订立项前准备工作,已对此3部规章向市政府申报了2024年立法(修订)项目。二是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备案、清理等规定,2023年制发本部门规范性文件4件,本部门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7件,对到期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组织了论证评估,清理结果在局网站予以公示。
四.健全决策制度体系,确保行政决策合法透明高效
一是强化重大决策法制审查。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及《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依据《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清单》和《流程图》,实现凡重大决策必经合法性审查。二是强化专业支撑。实施 “三位一体”法制审核咨询机制,充分发挥外聘律师、公职律师、法制工作人员专业优势,保障行政决策合法合规,2023年顾问团队共对局20余项决策进行了审核,提供法律咨询50余件次,为县区局涉法事项提供法律咨询180余件次,有效防范和化解了执法风险。三是强化程序规范。认真落实《机关负责人集体讨论制度》,扩大法制审核范围,对行政处罚案件做到“有案必核”、“凡决必审”。
五、完善执法体系,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一是完善制度体系。深入推进实施《关于加强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的意见》,修订《市场监管综合执法考核办法》及《评分细则》,推进构建统一高效的全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体系。二是加强执法主体资格管理。开展行政执法人员专项清理,市局保留行政执法证件人数为385人,为全体执法人员配发了制式服装。三是做好装备能力建设。配齐配全音像记录设备、全过程记录室,市本级共有执法记录设备310套、记录室1个。
(二)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一是启动行政执法质量提升活动。完成《行政处罚案卷示范手册》(2023版)修订草稿,举办法治能力提升培训班,针对性讲解行政处罚案卷制作要求,提升案卷制作水平。二是开展执法监督。认真落实《河北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组织开展案卷评查工作,按照15%比率对2023年已结案的行政处罚案卷进行抽查评查。
(三)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修订了《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同步修订了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的六个配套制度,对执法记录仪的使用、行政执法规范化用语、行政执法电子信息归档和保管进行了明确,确保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行政执法公示率、法核率、全过程记录率均达到100%。
(四)落实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在坚持罚教结合、过罚相当原则基础上,深入推进自由裁量基准制度的贯彻落实,避免处罚畸轻畸重,市局办理行政处罚案件32起,不予处罚案件2起,实现了处罚零复议零诉讼。
(五)探索创新行政执法方式。积极推进包容审慎监管,深入执行《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领域首次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河北省药品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包容免罚清单》和《石家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轻微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免罚清单》,对123项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在全市系统印发《石家庄市市场监督管理从轻处罚事项清单》《石家庄市市场监督管理减轻处罚事项清单》,服务企业发展,激发市场活力。
(六)加强重点领域执法。坚决守牢市场监管领域安全底线。建立全系统《“三品一特”安全风险会商制度》,发布《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规范》等7项食品、特种设备安全地方标准。在食品领域,深化安全风险分级管理,建立“线上监测+线上线下同查”机制,实施入网餐饮单位“食安封签”管理,推进“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信息追溯系统”建设。 创建省级食品安全标准化学校食堂174家,完成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任务62次,检查散装食品销售者20247户次,发现风险隐患881个,立案查处45起,罚款512123.7元。完成监督抽检53425批次,食品抽检量达到5份/千人。在药品领域,实施量化分级管理,探索创新“行政+专家”新模式,加强对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安全的风险评估。检查药品零售企业4652家次,梳理排查问题301个,查办案件561起,罚款675.25万元。在工业产品领域,组织开展危化、水泥、电线电缆、化肥、消防产品等18类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共检查生产销售单位899家,组织产品质量监督抽查2159批次,立案22起,行政处罚68.96万元。抽检散煤488批次,查扣不合格散煤200吨;抽检成品油3525批次,立案59起,罚没款195.59万元。率先在全省开展了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以“许可保持状况”为重点的飞行检查工作。在特种设备领域,周密安排部署全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扎实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及“安全隐患排查和执法检查”等工作,认真抓好住宅电梯安全监管、燃气领域特种设备、冷库在用特种设备、危化企业压力容器和工业管道、小型锅炉等专项整治行动,认真落实市场总局“两个规定”。全市共检查特种设备相关单位4582家,4万余台设备,523千米压力管道,发现并处置一般隐患819处。400余家特种设备生产单位、6000余家使用单位完成了安全总监等人员信息归集工作。
六、依法防控,提升突发事件应对能力
一是为高效组织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降低食品安全事故危害,以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石家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在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印发《抗震救灾期间价格监管工作应急预案》,及时应对市场价格异常波动,保证民生必需品市场价格稳定。二是按照新阶段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督促药品零售企业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四类药品”、感冒药等防疫用药的质量监管和销售监测;强化防疫用药保供,调拨药品第一时间上架销售,合理推介同类替代药品。同时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药品价格监管,严禁价格欺诈、捆绑销售哄抬价格、串通涨价等价格违法行为,全力服务保障疫情防控工作大局。三是加强平台监管。持续加大网络交易市场监管,建立健全线索移送、核查处置、信息共享等机制,着力提升网络违法行为监测能力。进一步突出广告导向监管,不断提升广告监测能力,大力整治虚假违法广告。四是强化民生监管。持续推进“稳价格 惠民生”专项行动,严肃查处重点商品、重点领域价格违法违规行为。深入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推进放心消费城市乡村、商品服务、线上线下、生产流通“四个全覆盖”。五是加强综合执法。深入开展“铁拳”“打假保名优”行动,持续开展食品安全、茶叶过度包装治理、知识产权保护等系列执法稽查专项行动,维护良好市场秩序。
七、依法调处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完善调解机制。充分发挥12315行政调解与消协的社会调解职能作用,推进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的有效衔接,积极推动行政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二是推动知识产权领域纠纷调解。继续实施纠纷诉调联动对接机制、化解机制、协作机制,实行行政裁决简易分流制度,不断完善知识产权侵权纠纷处理快速反应机制,今年共办理专利侵权纠纷案件872件,其中线下专利侵权纠纷257件,电商615件。结案858件。三是做好复议应诉工作。本着依法处理和妥善解决“两条腿”走路的原则,稳妥处置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做好复议改革衔接工作,对于坚持向我局复议的申请认真依法办理,2023年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10起,协调行政应诉案件14起,并积极配合法院做好了调解工作,推进行政争议化解5起。
八、加强制约监督,促进权力运行规范透明
一是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严格执行《关于支持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工作措施》,突出党内监督主导地位,重点监督领导干部遵守党章党规、坚定理想信念、践行党的宗旨、遵守宪法法律等情况,自觉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确保全党令行禁止、廉洁自律、秉公用权。二是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重视并认真采纳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有益意见、建议,共承办省人大建议4件,省政协提案1件。市人大建议17件(主办6件,会办10件,参阅1件),市政协提案34件(主办16件,分办1件,会办17件)。答复率、代表满意度100%。三是自觉接受司法监督,严格落实“两法衔接”制度,办结的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全部按照要求推送到河北省“两法衔接”平台。自觉维护司法权威,认真推进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今年我局行政应诉开庭5起,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5起。四是加强行政监督和审计监督。加强对全市各级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及派出机构和执法人员的监督,在局官网公开群众投诉举报电话,依法开展个案执法监督13起,促进了执法行为的规范。强化机关内部监督,充分发挥机关纪检部门作用,形成常态化监督机制。积极配合审计部门,自觉接受审计监督。五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建立舆论监督处理机制,对新闻媒体、网络传媒等曝光报道,第一时间进行调查核实,及时作出回复、应对和处理,2023年回复处置网络信息 129 件,处理网民留言259条。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认真落实政府信息清单管理制度,及时进行动态调整。在门户网站“政务公开平台”和“行政执法公示专栏”公开行政执法信息920条,其中“事前公开”事项17条、“行政检查”9条、“行政处罚”事项27条、“行政许可”事项867条。共收到公民依申请公开19件,均按时合法答复。
九、推进数字建设,不断提升治理效能
(一)加快推进政务数据共享。积极从省市协调数据下放和共享,实现了经营主体、行政许可、行政执法、日常监管、双随机数据、食品抽检、药械抽检、特种设备等主题数据共享。全年接收并清洗数据17.8亿项,数据中心的数据处理分析能力不断增强。
(二)加快推进智慧监管建设。完善一平台、一中心、一门户、一枢纽“四个一”智慧监管体系,加快实现对食品、药械、特种设备等重点领域的覆盖。推广应用“石家庄市场监管码”(石监码),实现市场领域全流程监管“一码识别”“一码识信用”“一码知风险”,个体年报“一扫即报”,经营主体赋码量突破109万户,社会扫码量突破249万次,赋码经营主体占总体的76%,日均扫码量突破1500次。
(三)加快推进“互联网+监管”执法。持续开展检查实施清单编制工作,及时录入监管行为数据,全年监管行为覆盖率达100%。充分利用审监互动平台,对推送的审批信息及时进行点击查看,提升监管效能。
石家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