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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促进局
项目代码
市批项目名称
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备案
行业主管部门
监管部门
监管法律法规依据
国家发展改革委 商务部公告2016年第22号:将不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由审批改为备案管理。《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备案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令2016年第3号)第十四条、第十五条:商务主管部门对外商投资企业及其投资者遵守本办法情况实施监督检查。商务主管部门可采取抽查、根据举报进行检查、根据有关部门或司法机关的建议和反映的情况进行检查,以及依职权启动检查等方式开展监督检查。商务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公平规范的要求,根据外商投资企业的备案编号等随机抽取确定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对外商投资企业及其投资者进行监督检查。抽查结果由商务主管部门通过商务部外商投资信息公示平台予以公示。 2011年,根据石政办发〔2011〕3号文件《关于印发石家庄市第三批消减行政审批项目目录的通知》,我局将承担的“限额以下允许类、鼓励类外商投资项目及变更的核准”和“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的审批”权限全部下放到各县(市)区。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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