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发布时间:2024-01-12  13:09:46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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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证政府采购工作廉洁高效有序开展,我局将按照“公开、公正、公平”原则,通过比选方式择优选择5家采购代理机构,承担代理我局机关政府采购项目事宜。现予公告。
1.比选申请人应具备的条件
(1)满足《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
(2)具备政府采购代理资格(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备案名单)。
(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相关网站截图)
2.本比选不接受两个或两个以上采购代理机构组成联合体参加比选,禁止借用他人名义、资质参加比选。
3. 采购代理机构服务期限:两年。
4. 代理政府采购项目实施地点:石家庄市。
5. 报名和领取比选文件时间、地点
时间:2024年1月15日至2024年1月19日,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地点:石家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1103房间
6.有意参与比选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报名时,需现场验明资质后,方可领取比选文件。
7.所有参加比选的采购代理机构应编制“代理申请书”。代理申请书应使用中文编制,一套正本,4套副本。
8. 提交代理申请书截止时间、比选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年1月23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石家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10楼1021会议室
逾期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不予受理。
9. 参加比选的采购代理机构授权代表提交代理申请书后参加现场陈述。
10.公告发布媒体:石家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
比选人:石家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人:王延策
联系电话:0311-66167035
 
 
 
石家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