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检查产品:
1.易燃有毒易腐蚀危险化学品。粗苯、焦化苯、焦化甲苯、工业二硫化碳等有机产品;溶解乙炔等工业气体产品;液化石油气(商品丙丁烷混合物)、车用汽油等石油产品。工业氢氧化钠、工业用液氯、次氯酸钠等氯碱产品。
2.危险化学品包装物产品。钢桶、金属桶罐、气雾剂包装(气雾罐)、塑料容器。
3.车载罐体产品。车载钢罐体和车载铝罐体产品。
重点检查事项:
1.资质条件。检查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是否涵盖许可产品,且是否在有效期内;实际生产地址是否与生产许可证上的生产地址、申请书填写的地址相一致;企业是否存在超生产许可范围生产行为;检查企业是否遵守产品质量安全承诺,关键生产条件、检验手段、生产技术或者工艺是否发生变化,是否持续保持获证条件。
2.生产设施和设备。结合企业生产情况,检查生产和检验设施设备的整体布局情况是否合理,有无质量安全隐患,设备运行是否正常,能否满足生产合格产品的条件。
3.过程控制。重点检查原材料仓库(或储罐区)、成品库(或成品储罐)、关键工序控制点和实验室、科研室、中控室,查看原料采购检验、关键工序、过程检验、出厂检验等记录单、原始数据,是否与实际情况相一致,是否符合要求,有无漏记涂改或补记等情况。
4.标识标注。重点检查获证企业对生产许可证标志使用的合规性,是否存在不标注或超范围标注的情况。
5.企业依法合规生产情况。对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定产能文件、原料进货记录、生产记录、成品记录和现场生产装置查看有无违规新建、扩建产能等情况;检查企业是否存在故意偷工减料、生产假冒伪劣产品、超许可范围生产、造成质量安全事故等问题;对以往有违法记录或举报投诉记录的企业进行重点检查。
为做好此次监督检查工作,河北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严格落实属地监督抽查职责,压实各层级各环节责任,增强风险管控意识,突出重点产品、重点企业、重点指标,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排查到位、整治到位。对发现的相关产品质量违法行为将依法严厉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