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知识产权保护(专利) >> 专利侵权行政裁决公示 >> 案件公示内容
冀石知法裁字〔2024〕70号
发布时间:2024-07-25  14:16:22            来源:办公室信息发布
【字体: 】    打印

裁决书文号 冀石知法裁字〔2024〕70号
案件名称 “一种带暗柱的钢筋笼及其预制叠合墙构件”(专利号:ZL202121328091.3)实用新型专利侵权纠纷
请求人 三一筑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被请求人 石家庄睿民慧筑科技有限公司
主要事实 请求人认为被请求人未经请求人许可生产与请求人拥有的实用新型专利一致的用于空腔墙构件的钢筋笼,并使用该钢筋笼生产空腔墙构件,其生产的空腔墙构件已经销售,被用于定州市香江智家住宅小区建设项目,涉嫌侵犯请求人享有的专利名称为“一种带暗柱的钢筋笼及其预制叠合墙构件”,第ZL202121328091.3号的实用新型专利权,据此请求人提出专利侵权纠纷处理请求。经审理,被请求人石家庄睿民慧筑科技有限公司没有侵犯请求人三一筑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专利权。
处理决定 驳回请求人三一筑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全部专利侵权纠纷处理请求。
决定日期 2024年7月11日
执法主体 石家庄市知识产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