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布全国2022年专利行政保护十大典型案例,石家庄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全程指导桥西区市场监管局办理的“郑州庞博教育科技有限公司销售假冒专利商品案”作为全省唯一入选的案例,这也是石家庄市专利行政保护案例连续第四年作为全省唯一入选。
该案例属于假冒专利行政查处案件类型,经地方推荐、网络投票和专家评审等环节,最终入选。该案对存在于网络直播营销平台销售假冒专利商品行为的查处和专利标识标记载体的认定提供了借鉴和参考,有助于统一执法标准,对于提升全省执法水平和质量,具有典型指导意义。该案例的成功入选,有力展现了河北省、石家庄市加强专利保护、充分发挥市场监管作用、积极营造良好创新与营商环境等方面的显著成效。
查处郑州庞博教育科技有限公司销售假冒专利商品案
【案情简介】
2021年12月23日,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举报,反映被举报人郑州庞博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涉嫌销售假冒专利产品。当日执法人员核查发现被举报人正在某直播平台进行直播销售,主播孙某在直播间宣称其销售的“益品萃”糖果拥有 3件发明专利权,但其未能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执法人员对上述现场检查情况采取了拍照和录像取证,同年12月24日经批准立案调查。
经查,当事人在直播中提及的 3件发明专利(专利号分别为:ZL201610771906.2 、 ZL201711041407.9 、11ZL200710068855.8)均真实有效,其中有2件发明专利所对应的技术方案与涉案产品并无直接关联;1 件专利所对应的技术方案与涉案产品相关,但当事人无法提供专利权人许可其使用的授权文件。
2022年4月18日,桥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认定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八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构成假冒专利,对其作出没收违法所得72206.70元、并处罚款108310.1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专家点评】
该案涉及在网络环境下对假冒专利行为的认定,是对《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八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的细化。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广泛应用,新模式新业态层出不穷,利用网络直播带货方式实施的新型侵犯知识产权的违法行为不断显现。相较于传统的假冒专利侵权行为,当事人在进行网络直播带货过程中,宣称其销售的商品是专利产品,相关行为构成假冒专利。加强对新业态领域知识产权侵权假冒行为的有效规制,有利于引导这类商业营销模式健康发展。该案的处理对存在于网络直播营销平台的销售假冒专利商品行为的查处和专利标识标记载体的认定提供了借鉴和参考,有助于统一执法标准、提升执法水平和质量。(北京瀚群律师事务所主任 安筱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