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让更多的群众参与石家庄市政府质量奖(以下简称市政府质量奖)的评审过程,体现评审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权威性,特意邀请社会公众评委参与现场答辩的评价活动。根据《石家庄市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现公开向社会征集社会公众评委。
一、社会公众评委应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
2.拥有石家庄市常住户口,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65周岁,能合理安排时间。
3.具有一定的与质量、经济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
4.具有较强的综合分析判断能力。
5.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奉献精神。
二、征集方式
(一)个人申请
有意愿参与市政府质量奖现场答辩评价工作的市民填写《石家庄市政府质量奖社会公众评委申请表》(见附件),向石家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申请。
(二)审核
石家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受理市民申请,对申请人的信息进行审核,选出符合条件的社会公众评委。
三、要求
(一)请认真填写《石家庄市政府质量奖社会公众评委申请表》,保证所填信息准确、真实。
(二)请于2025年1月15日前通过石家庄市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平台(https://www.sjz.zhongzhicloud.cn/)注册个人账户,点击政府质量奖申报-申报市政府质量奖公众评委-点击申报-填表-提交。
联系电话:66167235
石家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