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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达公告〔2025〕4号-王静与辛集市轩禾商行专利侵权纠纷《答辩通知书》《口头审理通知书》《专利侵权纠纷处理请求书》副本
发布时间:2025-09-16            来源:办公室信息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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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冀石知法裁字〔2025〕110号)
被送达人:辛集市轩禾商行 张款
我局受理的王静与你之间的“一种便携式的手扶电动叉车”(专利号:ZL202020561867.5)实用新型专利侵权纠纷案件,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案件的《答辩通知书》《口头审理通知书》《专利侵权纠纷处理请求书》副本及附件。
答辩通知书主要内容如下:
我局已经对请求人王静2025年9月10日提交的专利侵权纠纷处理请求进行立案。你应当在收到请求书副本之日起15日内提交答辩书及相关证据一份,并按照请求人的人数提出副本。逾期不提交的,不影响我局对本案进行处理。
口头审理通知书主要内容如下:
依据《专利行政执法办法》第十六条的规定,我局决定于2025年11月4日下午2:30时在石家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东院302室知识产权审理庭对请求人提出的侵犯专利权纠纷处理请求进行口头审理。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的,我局将缺席审理。
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我局领取《答辩通知书》、《口头审理通知书》、《专利侵权纠纷处理请求书》副本及附件。逾期则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石家庄市知识产权局
2025年9月16日
联 系 人:秦鹏蕊
联系电话:0311-66167075
我局地址:石家庄市建华南大街153号
邮政编码:050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