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石家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需要,确保打击走私冻品的安全储存与管理,现面向社会公开租用符合条件的冷库设施。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租用单位
石家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冷库基本要求
(一)位置与交通
位于石家庄市(含市区所辖各县)区域,交通便利,具备大型车辆进出条件。
(二)设施规格
60平方米起,并可根据需求提供分仓储存(如有多个独立库区,请注明各库区容积)。
温度:
冷藏库:温度范围0℃~8℃;
冷冻库:温度范围-18℃以下;
具备温度实时监控、记录及远程报警功能,提供温度调控设备及备用电源。
配套设施:
配备符合安全标准的装卸平台、叉车等搬运工具;
具备独立的电力供应系统,消防设施齐全(如灭火器、消防栓、烟感报警器等);
地面需防滑、耐腐蚀,墙面及顶棚保温性能良好,无渗漏、结霜等问题。
(三)资质与安全
产权清晰,提供合法的产权证明或租赁授权文件;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需包含冷库相应经营范围)等相关资质;
近3年内无重大安全事故记录,能够配合进行安全检查及管理。
(四)相关服务
意向方应满足冷库的7×24小时随时响应条件。
三、租赁期限
租赁期为2025年11月12日至2027年3月12日。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租金标准:请意向方提供详细报价单;
支付方式:按月度或合同期间一次性支付(具体方式另行协商)。
五、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1月10日(星期一)17:00止(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二)提交材料
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冷库产权证明或租赁授权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冷库设施详细说明(含位置图、平面图、设备清单、温度监控系统说明等)、报价单及服务方案(需明确租金、维护责任、应急保障措施等)、联系人及手机号码。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范先生
联系电话:0311-85983695
电子邮箱:13513389627@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冷库租赁+单位名称”)
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南二环西路8号
六、其他事项
意向报名方将报名材料电子版发送邮箱或快递寄送,通过初审后将适时对现场考察及综合评审,择报价最低方确定承租方;
本次公告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意向方需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取消资格。
石家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