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促进我市知识产权迅速发展,充分发挥专家人才在高质量发展中的支撑作用,提高科学决策水平,根据《石家庄市知识产权人才库内控制度》,现向社会征集知识产权人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才类别
知识产权人才包括领军人才和骨干人才两个层次,并分四个类别:行政管理及司法知识产权人才,高校、科研院所和事业单位知识产权人才,企业管理知识产权人才和服务机构知识产权人才。
知识产权领军人才是指从事知识产权工作,专业能力突出,学术造诣深厚,在知识产权领域取得显著成绩,能带领优秀知识产权团队,能发挥辐射和示范作用,能为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的知识产权人才。
知识产权骨干人才是指从事知识产权工作,业务能力较强,知识产权综合素质较高,工作中能独当一面,并能发挥带动引领作用的知识产权人才。
二、申报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无违法和不良记录;
2.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分析和评判知识产权事务;
3.身体健康,能够承担市知识产权局安排的课题研究、培训授课、知识产权专项资金使用评审等服务工作。
4.具有扎实的知识产权专业知识,研究人才和师资人才须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实务人才须具有丰富的知识产权实践经验,取得行业从业资质证书(如律师执业证书、专利代理人资格证、专利行政执法证和其他资质证书),从事知识产权相关工作三年以上;能够独立、良好地完成知识产权相关工作任务,具有较为突出的工作业绩,原则上应为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人员或单位的业务骨干。
5.积极参与知识产权研究、培训、咨询、服务等活动,在客观条件允许情况下,能够接受石家庄市知识产权局每年度安排的公益知识产权讲座或培训一次。
6.已进入国家、省知识产权主管部门人才库、专家库或获得国家知识产权主管部门认定的高层次人才称号的人员,经本人申请,自动进入知识产权人才库。
知识产权领军人才除具备以上1、2、3、5条件外,须从事知识产权相关工作五年以上,在所属领域有高水平的工作能力和统领素质;组织协调能力突出、实践经验丰富,具有业界公认的突出业绩,原则上应为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人员或高级管理人员。
三、评选方法与程序
(一)推荐。为保证评选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参评人员可通过组织推荐、专家推荐与个人自荐三种方式进行申报。
1.组织推荐,经所在单位或所在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推荐申报。
2.专家推荐。经国家知识产权主管部门人才库、专家库或获得国家知识产权主管部门认定的高层次人才称号的人员推荐。
3.个人自荐。个人可根据评选条件进行自荐。
(二)审核。我局委托石家庄市知识产权协会负责入库人才的审核工作。
(三)公示。审核合格的人才名单在石家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若无异议,将入选石家庄市知识产权人才库。人才库入选人员将作为评选省、国家知识产权人才(专家)库优先推荐对象。
四、有关要求
(一)精心组织实施。知识产权人才库建设是人才发展的基础工作,为保证人才数据全面、科学、权威,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择优推荐。
(二)加强上下联动,形成知识产权人才工作的整体合力,协调推进人才库补充完善工作。
(三)材料报送。
申请人可登录石家庄市知识产权协会网站,下载《石家庄市知识产权人才推荐表》,于 2025年12月10日前将《石家庄市知识产权人才推荐表》、证明材料纸质版一份和电子版报送至石家庄市知识产权协会。
联系人:石家庄市知识产权协会 康冬辉
联系电话:19930620153
邮箱:sjzipxh@163.com
石家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0311-66167077
石家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