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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公开征集市场监管领域服务高质量发展质量子库专家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6-10-21            来源:办公室信息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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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各有关专家: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十五五”规划关于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战略部署,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强省会”战略部署,紧紧围绕我市五大主导产业、“六城”建设、县域特色产业集群,充分发挥市场监管在质量领域的综合监管与服务职能,建立专家参与、智库支撑、科学决策、精准服务的长效工作机制,根据《石家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管领域服务高质量发展专家库管理办法(试行)》,决定公开征集市场监管领域服务高质量发展质量子库入库专家。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质量子库:涵盖质量提升、质量技术帮扶、政府质量奖评审、领军企业培育、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等,拟征集名额不限数量。
二、专家职责
入库专家主要参与市场监管领域服务高质量发展政策研究与决策咨询、政府质量奖评审、领军企业培育、技术帮扶与精准服务、培训宣传与交流推广等工作。
三、专家应具备条件
(一)基本条件
入库专家应当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能够客观、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
2.热心市场监管事业,愿意从事并能够胜任本专业领域的相关工作;
3.熟悉国内外相关领域政策法规、技术标准和发展动态,在本专业领域具有较强理论水平或丰富实践经验,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累计5年以上;
4.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同等专业水平的执业资格,或在相关领域具有公认的专业能力和行业影响力;
5.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身体健康,在时间和精力上可以保证履行专家职责;
6.无违法违规记录、无不良信用记录,无刑事犯罪记录;
7.自愿承担相关保密义务,遵守评审纪律,服从管理,接受监督;
8.存在特别情形的,经研究同意后,可适当放宽年龄或职称条件。
(二)专业条件
质量子库专家除符合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以下专业条件之一:
1.在质量管理、质量提升、质量技术帮扶、政府质量奖评审、领军企业培育、质量基础设施服务等领域具有丰富实践经验;
2.熟悉掌握卓越绩效评价标准,参加过专业的卓越绩效标准培训及考核,担任过政府质量奖评审专家;
3.在行业质量分析、质量竞争力评价等方面具有研究基础和实践经验。
四、征集方式
本次征集专家采用自愿申报、单位推荐、审核、公示的方式进行。
五、推荐时间和程序
(一)推荐时间
2026年10月21日—11月15日。
(二)材料准备
各专家所在单位对符合条件且自愿入库石家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管领域服务高质量发展专家库的人员进行遴选,填写《专家推荐表》(附件1)向石家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推荐。被推荐人签署《入库专家承诺书》(附件2),单位推荐意见需单位盖章,承诺书需被推荐人本人手写签字。
(三)提交方式
被推荐人将电子材料通过石家庄市基础设施“一站式”平台(申报入口:https://sjz.expert.zhongzhicloud.cn/#/register,注册登录后点击左侧菜单“认证信息”进行申报),注册登录后进行填写信息申报,并将附件上传平台。同时也将信息表发送至质量子库指定邮箱(scjzlk@126.com),邮件主题统一命名为“专家征集+姓名+推荐领域”。
(四)审核程序
质量子库归口科室负责本子库专家征集咨询、材料接收、资格审核和研究审议,确定拟入库专家名单;拟入库名单在石家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可实名提出异议,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并说明理由和依据。市局在异议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处理决定。公示无异议的专家予以入库。
六、其他事项
1.推荐单位和被推荐人应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资格。
2.本次征集不收取任何费用。
3.专家库信息及档案按保密要求管理,严禁私自复制、下载、泄露、转让或出售。
4.本通告未尽事宜,由石家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解释。
七、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 66167232,电子邮箱scjzlk@126.com
石家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