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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权益·守安全 “3·15”特种设备在行动——
石家庄市市场监管系统掀起电梯新规宣贯热潮
发布时间:2026-03-13            来源:办公室信息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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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日,新修订的《石家庄市电梯安全管理办法》正式发布施行。该《办法》在2015年8月1日起施行的原《办法》基础上修订完善,旨在确保与上位法保持一致,进一步补齐制度短板,有效破解当前电梯安全管理领域的突出问题。时值“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前后,石家庄市市场监管系统上下联动,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多形式、广覆盖的《办法》宣贯活动,全面普及电梯安全知识,切实维护消费者乘梯安全权益。
此次集中宣贯活动紧密结合3·15消费维权主题,兼顾政策解读与民生需求,全市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因地制宜推出多样宣传举措。3月13日,晋州、无极、藁城、元氏、深泽、栾城等地市场监管部门同步开展“3·15”主题宣传活动,在活动现场面向过往群众系统宣贯《办法》核心内容,科普日常安全乘梯注意事项;3月12日,新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街道办事处、住建局下沉社区一线,通过悬挂宣传横幅、张贴科普海报、发放宣传资料、现场互动答疑等形式,向居民详细讲解《办法》相关规定,把电梯安全知识送到群众家门口;赞皇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托商超、广场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公共宣传载体,持续滚动播放《办法》宣贯标语,进一步扩大宣传覆盖面,提升群众知晓率;井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前部署,于3月9日就深入富达山庄小区开展专题宣贯活动,结合住宅小区电梯使用高频场景,聚焦居民关心的乘梯安全问题与物业履职重点,面对面为小区居民、物业工作人员解读《办法》中关于电梯使用单位责任、日常维护保养要求、应急处置规范等关键条款,重点对老旧电梯更新改造、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电梯困人应急救援等群众关注度高的热点问题逐一答疑,既推动群众准确理解政策内容,也进一步压实物业电梯使用管理主体责任。
下一步,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将以此次“3·15”集中宣贯为契机,持续加大《石家庄市电梯安全管理办法》宣传普及力度,同时强化电梯安全全链条监管,加大住宅小区等重点场所电梯隐患排查整治力度,督促电梯使用单位、维保单位严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风险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乘梯安全,为辖区群众营造安全、放心的乘梯环境。(特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