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厚植法治根基 提升监管效能
——新时代市场监管法治建设调研思考与实践探索
发布时间:2026-06-17            来源:办公室信息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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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兴则事业兴!石家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领导谈法”系列活动重磅开启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也是市场监管的“生命线”。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按照市委依法治市办统一部署,石家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推出“领导谈法”系列专题,采用“分主题、系列化”的形式,由局主要领导带头,围绕“政治引领、规范执法、营商环境、队伍建设”四大维度,从确立“法无授权不可为”的政治规矩,到解读“首违不罚”的执法温度;从严把程序正义的“生命红线”,到锻造护航发展的“法治铁军”进行剖析。旨在通过系列文章,不仅讲清“权力应该怎么用”,更说明白“职责必须干什么”,真正实现以谈促学、以谈促改、以谈促建。
首期聚焦“政治根基与法治保障”,让我们一同聆听局长韩勇的解读与思考。
厚植法治根基 提升监管效能
——新时代市场监管法治建设调研思考与实践探索
石家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 韩勇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市场监管部门处于行政执法一线,直接面对经营主体和人民群众,我们必须回答好“法治为何是市场监管的生命线”这一时代命题。结合国家要求与石家庄实践,我谈四点思考,与全系统同志共勉。
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监管实践,全程强化政治统领,夯实市场治理法治根基。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也是市场监管法治建设的灵魂所在。必须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长期政治任务和“第一议题”,坚持“法治工作全局化、全局工作法治化”,真正把政治统领贯穿到法治建设的决策、执行、监督全过程。一是政治引领,深学笃行。要从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看待法治建设,严格落实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干部任前考法、重大决策前专题学法等制度,确保全系统深学细悟、融会贯通,防止学用脱节、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二是人民至上,坚守初心。行政执法一头连着政府公信力,一头连着群众切身利益。我们要始终将维护人民权益、公共利益作为出发点,聚焦食品、药品、工业产品质量、特种设备安全等民生领域,严厉惩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执法决定、每一件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三是依法履职,令出必行。坚决杜绝偏离法治轨道的“随意执法”“选择性执法”,全面推行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年度考核,以法治监管优化营商环境,以高效治理保障高水平安全,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在市场监管系统不折不扣落地。
二、以法定权责规范监管履职,全程抓实清单管控,严守权力运行法治准线。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权力是一把双刃剑,在法治轨道上行使可以造福人民,在法律之外行使则必然祸害国家和人民。”这警示我们,权力既不能滥用,也不能弃用——当前,个别干部存在“只要不出事,宁可不干事”的躺平心态,面对线索推诿扯皮,遇到案件拖而不办。这种以“程序空转”掩盖“实质不作为”的行为,是对法治精神的亵渎。对此,我们必须坚决纠治,从制度源头上划出硬杠杠。一方面,要确权明界,杜绝越位缺位。既要严格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权责清单履职,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坚决纠正“该管不管、该查不查”等问题;又要严守“法无授权不可为”红线,不得以任何方式变相法外设权,严禁超范围检查、任性检查、运动式检查。确保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透明运行。另一方面,要压实责任,敢于动真碰硬。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当好“法治守门人”,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对法治建设亲自部署、亲自督办。全体执法人员要牢固树立“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意识,把法治要求贯穿到每一次检查、每一起案件、每一个环节,做到在其位、谋其政、尽其责。要鲜明树立“履职是本职、不作为是失职、慢作为也是违纪”的导向,对推责甩锅、敷衍塞责的,无论领导干部还是一线人员,一律严肃追责、绝不姑息。
三、以严格规范校准执法尺度,全程抓实程序管控,筑牢案件办理法治红线。执法规范化水平直接关系政府公信力。执法既是技术活,更是良心活。同样的法条,不同的执法者操作,效果往往天差地别:有的严谨规范,把执法现场变成普法课堂;有的疏漏频出,因侵犯权益招致群众质疑;有的宽严有度,让当事人在接受处罚中受到教育;有的简单粗暴,即便“合法”却因缺乏公平引发争议。这警示我们,执法的尺度就是法治的温度,要避免这种温差,必须把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落到实处,牢牢守住法治的生命线。一要严守程序,筑牢公正基石。程序正义是让群众感受公平的“第一扇窗”,也是执法行为具有公信力的“生命线”。要坚持执法可追溯,全过程记录执法行为,坚决破除“重实体、轻程序”的错误观念,坚决保障当事人陈述申辩等救济权利,绝不能搞“先决定后补手续”的形式主义。 二要提高标准,实现“法”“理”兼顾。随着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审查重点已从单一评判“合法与否”,转向更加注重“适当与否”、公平与否,这对我们的执法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全系统必须摒弃“只要合法就行”的低标准思维,坚决纠正“合法不合情”“合法不合理”的机械执法、逐利执法,精准把握自由裁量权,严防处罚畸轻畸重,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三要强化监督,确立鲜明导向。监督是规范权力的“紧箍咒”,更是防止滥权的“防火墙”。我们要构建全方位的监督闭环,自觉接受行政复议机关的复议监督和人民法院的司法审查,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既要守住‘不越权’的底线,又要迈过‘不合理’的门槛,真正实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必追究”。 
四、以包容审慎把握服务导向,全程落实刚柔并济,深耕市场监管法治沃土。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优化营商环境,绝不是对违法行为“视而不见”,而是让经营主体获得“稳定、透明、可预期”的规则环境。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把法治打造成为营商环境的最硬内核,坚持以法治方式为各类经营主体保驾护航,实现执法效能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一要刚柔并济,推行包容审慎监管。全面落实“首违不罚”“轻微免罚”清单,坚持包容审慎,给市场留足创新空间,多用行政指导、约谈告诫等柔性手段,坚决防止“以罚代管”,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二要亮剑底线,维护公平竞争秩序。对食药安全、特种设备、侵权假冒等触碰底线的行为,坚持“零容忍”。这是对违法者的惩戒,更是对守法企业最大的公平保护。三要规范涉企执法,严禁扰企伤企。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做到“无事不扰、有事必应”。要让企业真切感受到“规则不会忽变、检查不会乱来、处罚不会任性”。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也是最可靠的“安全阀”。前面所讲的四个方面,从政治引领到权责边界,从程序规范到包容审慎,共同构成了我市市场监管法治建设的基本框架。能不能把这些要求落实到位,直接关系着省会营商环境的“软实力”,也检验着我们这支队伍的“硬作风”。
法治兴则事业兴。全市系统要把法治思维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既要心存敬畏,以如履薄冰的谨慎划清权力禁区,坚决守牢底线;更要知行合一,以舍我其谁的担当履行法定职责,主动服务大局。让我们把法治精神融入血脉,把规范执法化为行动,以实实在在的法治成效,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筑基垒台、保驾护航。
(本文为“领导谈法”系列署名文章首篇,后续将围绕执法规范、营商环境、队伍建设等专题陆续刊发,敬请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