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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法进企业 普法护药安
—— 石家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专题大讲堂活动
发布时间:2026-08-19            来源:办公室信息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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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在石家庄市医药行业落地见效,8月18日,由石家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主办,石家庄市医药行业协会、石家庄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国药乐仁堂医药有限公司协办的 “送法进企业” 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大讲堂专场活动,在乐仁堂健康文化科技产业园成功举办。市内各大连锁药房门店店长、经理共计 150 余名行业从业人员参加本次专题普法宣讲。
本次大讲堂旨在面向医药行业从业人员开展专题普法,帮助企业管理人员及一线从业者精准把握《条例》修订要点、新增制度与监管要求,充分发挥行业协会桥梁纽带作用,引导全市医药市场主体主动学法、自觉守法,压实企业药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规范药品生产经营流通全链条行为,切实守护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
活动由石家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政策法规科主持。国药乐仁堂医药有限公司质量管理部负责人率先发言,结合企业实际药品质量管理工作,阐述新《条例》对企业合规经营的重要意义,表示企业将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组织全体员工认真学习、严格落实《条例》各项规定。
石家庄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负责人立足药品检验监测工作实际,剖析行业常见风险隐患,重点聚焦大家日常工作中容易忽视、但事关药品全生命周期安全的关键工作一----新增和严重药品不良反应上报提出要求。要求落到岗位、落到实处,压实责任、打通药品安全监管的“最后一公里”。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药品流通负责同志结合药品流通领域监管实践,解读《条例》实施后对药品经营企业提出的全新监管要求,点明流通环节合规管控重点,并向全行业发出规范经营工作倡议。
石家庄市医药行业协会党支部书记李永生就行业普法工作作出动员部署,明确协会普法工作职责,号召各会员单位常态化开展《条例》学习,依托协会平台做好政策传导,强化行业自律建设。
在专题授课辅导环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药品生产科负责同志围绕《条例》重点修订条款、药品生产经营主体法定义务、法律责任以及风险防控关键要点开展深度讲解,结合行业经营中的现实问题以案释法,并现场解答企业提出的合规疑问,为参会人员带来一堂针对性、实操性极强的法治课堂。
活动现场还发放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文本及《条例》海报、宣传页、折页、宣传品等3000余份,丰富普法载体,强化学习效果。
下一步,石家庄市将以本次大讲堂为示范样板,持续深化医药行业普法宣传工作。市医药行业协会将充分发挥平台作用,通过公众号、行业期刊持续推送政策解读材料,推动会员单位开展再学习、再落实;各医药企业将组织内部从业人员深化学习,推动《条例》学习宣传走深走实,实现普法宣传 “最后一公里” 有效打通,确保按时完成行业普法相关工作任务,以法治力量护航全市药品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政策法规科、药品生产监管科、药品流通监管科、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