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消费维权服务站规范化、标准化建设,织密基层消费维权网络,近日,石家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石家庄市消费维权服务站建设指引》(以下简称《指引》),统一设计站点名称和标识LOGO,推动站点从“建起来”向“用得好”转变,从“有挂牌”向“真管用”转变。
《指引》坚持“服务为本、实效优先、分类布局、分级管理”总体导向,明确三大核心原则。一是坚持实效化运行,将纠纷化解质效、群众满意度作为核心评价指标,坚决杜绝“重建设轻服务”“重挂牌轻运行”现象。二是坚持差异化布局,优先在大型商超、家居卖场、旅游景区、重点企业等人流密集、投诉高发区域布点设站。三是坚持场景化打造,强化现场调解和快速处纠能力,同时做好消费咨询、普法宣传,构建“前端源头防控、中端就地解纷、后端示范引领”的差异化格局。
《指引》明确,服务站建设落实“六有、四统一”规范。“六有”即:有固定办公场所、有专兼职工作人员、有规范工作制度、有公示标识标牌、有专用联络渠道、有完整工作台账。“四统一”即:统一站点名称、工作职责、工作流程和上墙内容,全面推动消费维权服务站量的增长和质的提升。
《指引》按照基础达标、规范运行、示范标杆、区级示范、市级样板五个层级设定建设规范,所有标准以“够用、实用”为前提,以消费纠纷和解率、回访满意度检验工作成效,确保服务站建起来、用得好、群众真受益。
下一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持续推进消费维权服务站规范化建设,把便民实事办到群众心坎上,让消费者“就近能找到、投诉有响应”,切实增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消费者权益保护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