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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18-02-05  09:13:52            来源:办公室信息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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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简介】

2017年8月,消费者李女士在鹿泉区某店购买了一个手包,商品价款550元,手包标签上标注的是“牛皮”,原价1500元。后李女士怀疑手包非牛皮,商家也未能提供相关检测报告能够证明手包材质为牛皮,但商家称墙壁上张贴有告示“酬宾销售,概不退货”。协商不成情况下,投诉到执法部门,请求调解。

【处理过程及结果】

    经执法人员协调,商品得以退款,消费者满意。

【案例评析】

    此案争议焦点是商家以张贴有告示“酬宾销售,概不退货”为由,拒绝消费者退货请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党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