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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18-03-27  16:28:46            来源:办公室信息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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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简介】
消费者李女士于2016年3月份,在新华区某商场奢侈品专柜购买了一块女士手表,金额7900元。今年1月份出现停走现象,工作人员告知其需要返厂维修。消费者多次到专柜询问维修情况,均告知仍未修好,消费者要求更换一块新表。
【处理过程及结果】
经执法人员协调,该商场承诺尽快维修好手表,并取得消费者谅解。
【案例评析】
根据《我国关于手表三包的最新规定》第二条:“100 元以下钟表商品三包期限半年;100 元以上钟表商品三包期限一年;10000 元以上钟表商品三包期限二年。”消费者李女士的手表三包期限应当为一年。另根据该《规定》第七条“商品售出七日内出现停走,周日历不跳等性能故障(非使用问题),在外观无损伤情况下,可给顾客免费调换。如外观有损伤,可调换机心。钟表售出十五日内,如出现以上性能故障,可给顾客免费调换机心。”消费者购买的手表超出了调换的七天期限,只能维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