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口价黄金套路多,服务告知要明确
【案情简介】
2024年3月24日,消费者通过12315平台投诉,其2023年12月在栾城区某金店用戒指换购了一个一口价的吊坠,吊坠标价2018元,当时导购告知后续换购还可以抵2018元,携带吊牌和吊坠即可,未告知其他情况,但现在咨询却被告知如果是换一口价产品可以抵2018元,换克重的产品需要按照吊坠克重和金价计算,消费者认为不合理,称若按照克重计算,其购买的吊坠相当于每克900多元,远超克重计价金饰的单价,认为导购误导消费者,要求换购克重产品也按照2018元抵扣,望协调沟通处理此事。
【处理过程及结果】
我执法人员接到投诉后,立即到该店进行核实解决,经调解,已于2024年3月28日根据消费者诉求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
【案例评析】
“一口价黄金”指的是不以克重计价、直接定价销售的黄金饰品。这类产品宣称的工艺更为复杂,不仅包含了黄金的价格,还包含较高的加工费用。“一口价黄金”换算成每克单价较高,对于有实物黄金投资或保值需求的消费者,选购这类产品并不合适。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 第二十条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经营者对消费者就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和使用方法等问题提出的询问,应当作出真实、明确的答复。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6号《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第十九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实施价格欺诈行为。包括不标示或者显著弱化标示对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不利的价格条件,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
案例中,商家在出售“一口价黄金”产品时,应清晰标明产品的克重以及价格,面对消费者的提问,也应如实告知。消费者选购黄金饰品时,可要求商家当场称重,并在交易单上注明产品的价格、重量等信息,以便发生消费纠纷时有合法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