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决书文号 | 冀石知法裁字〔2023〕253号 |
案件名称 | “一种氮杂螺酮类药物组合物及其制备方法”(专利号:ZL201710017545.7)发明专利侵权纠纷 |
请求人 | 四川科瑞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被请求人 |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主要事实 | 被请求人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将枸橼酸坦度螺酮片在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医药集中采购网挂网的行为涉嫌侵犯请求人享有的发明名称为“一种氮杂螺酮类药物组合物及其制备方法”、第ZL201710017545.7号的发明专利权,据此请求人提出专利侵权纠纷处理请求。经审理,被请求人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侵犯了请求人四川科瑞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的专利权。 |
处理决定 | 1.确认被请求人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许诺销售的被控侵权产品,即规格为5mg的枸橼酸坦度螺酮片(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233343)和规格为10mg的枸橼酸坦度螺酮片(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233342)落入请求人发明专利权(专利号:ZL201710017545.7)的保护范围;2.责令被请求人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立即从已挂网的药品采购平台撤回规格为5mg的枸橼酸坦度螺酮片(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233343)和规格为10mg的枸橼酸坦度螺酮片(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233342)的挂网。 |
决定日期 | 2024年1月26日 |
执法主体 | 石家庄市知识产权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