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决书文号 | 冀石知法裁字〔2024〕225号 |
案件名称 | “刷头及表面清洁设备”(专利号:ZL202321082679.4)实用新型专利侵权纠纷 |
请求人 | 深圳洛克创新科技有限公司 |
被请求人 | 追觅科技(苏州)有限公司、追觅贸易(天津)有限公司、桥西区追觅日用家电设备店、河北舒潼科技有限公司 |
主要事实 | 由于涉案专利权已被国家知识产权局宣告全部无效,请求人深圳洛克创新科技有限公司向本局提起行政裁决请求缺乏权利基础,其请求依法应当予以驳回。 |
处理决定 | 驳回请求人提出的行政裁决请求。 |
决定日期 | 2025年2月11日 |
执法主体 | 石家庄市知识产权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