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决书文号 | 冀石知法裁字〔2024〕286号 |
案件名称 | “地面挡车器”(专利号:ZL201530110999.0)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纠纷 |
请求人 | 北京锦诚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
被请求人 | 晋州市金仓百货经销部 |
主要事实 | 请求人认为被请求人在淘宝平台“火焱电力”店铺销售、许诺销售的压铸铝挡车器涉嫌侵犯其享有的专利名称为“地面挡车器”、第ZL201530110999.0号的外观设计专利权,据此,请求人提出专利侵权纠纷处理请求。经审理,被请求人销售、许诺销售被控侵权产品的行为,侵犯了请求人的涉案专利权。 |
处理决定 | 责令被请求人晋州市金仓百货经销部立即停止许诺销售、销售被控侵权产品行为,并且不得以任何其他形式将其投放市场; 驳回请求人北京锦诚机电科技有限公司的其他处理请求。 |
决定日期 | 2025年2月12日 |
执法主体 | 石家庄市知识产权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