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决书文号 | 冀石知法裁字〔2025〕29号 |
案件名称 | “一种自走稳定式的大型地坪研磨机”(专利号:ZL202322829017.5)实用新型专利侵权纠纷 |
请求人 | 宁晋县科德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
被请求人 | 石家庄天海华石科技有限公司 |
主要事实 | 请求人认为被请求人在2024年8月14日-16日上海新国际博览中心亚洲混凝土世界博览会E3-G05展位上展出的优港烛龙高效研磨设备研磨设备涉嫌侵犯专利名称为“一种自走稳定式的大型地坪研磨机”、第ZL202322829017.5号的实用新型专利权,据此,请求人提出专利侵权纠纷处理请求。经审理,被请求人制造、销售、许诺销售被控侵权产品的行为,没有侵犯请求人的涉案专利权。 |
处理决定 | 驳回请求人提出的行政裁决请求。 |
决定日期 | 2025年9月5日 |
执法主体 | 石家庄市知识产权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