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石知法裁字〔2025〕150号
发布时间:2025-12-18            来源:办公室信息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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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决书文号 冀石知法裁字〔2025〕150号
案件名称 “一种仿手十珠联合操作学具”(专利号:ZL201620874208.0)实用新型专利侵权纠纷
请求人 王得如
被请求人 路卓
主要事实 请求人认为被请求人在拼多多平台“幼儿全脑开发”店铺售卖的智能学具涉嫌侵犯专利名称为“一种仿手十珠联合操作学具”、第ZL201620874208.0号的实用新型专利权,据此,请求人提出专利侵权纠纷处理请求。经审理,被请求人销售、许诺销售被控侵权产品的行为,侵犯了请求人的涉案专利权。
处理决定 责令被请求人路卓立即停止销售行为,并且不得许诺销售、使用尚未售出的侵权产品或者以任何其他形式将其投放市场;
责令被请求人路卓立即停止许诺销售行为,消除影响,并且不得进行任何实际销售行为。
决定日期 2025年12月12日
执法主体 石家庄市知识产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