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裁决书文号 | 冀石知法裁字〔2026〕14号 |
| 案件名称 | “伸缩警示围栏”(专利号:ZL202030707216.8)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纠纷 |
| 请求人 | 石家庄乾诚电力器具有限公司 |
| 被请求人 | 刘梓豪 |
| 主要事实 | 请求人认为被请求人在拼多多平台“兴豪电力器具”店铺销售的产品涉嫌侵犯专利名称为“伸缩警示围栏”、第ZL202030707216.8号的外观设计专利权,据此,请求人提出专利侵权纠纷处理请求。经审理,被请求人销售、许诺销售被控侵权产品的行为侵犯了请求人的涉案专利权。 |
| 处理决定 | 责令被请求人刘梓豪立即停止销售行为,并且不得许诺销售、使用尚未售出的侵权产品或者以任何其他形式将其投放市场; 责令被请求人刘梓豪立即停止许诺销售行为,消除影响,并且不得进行任何实际销售行为。 |
| 决定日期 | 2026年3月26日 |
| 执法主体 | 石家庄市知识产权局 |